施工縫╃▩₪✘•:因施工組織需要而在各施工單元分割槽間留設的縫✘╃·₪。施工縫並不是一種真實存在的“縫”↟☁·,它只是因後澆注混凝土超過初凝時間↟☁·,而與先澆注的混凝土之間存在一個結合面↟☁·,該結合面就稱之為施工縫✘╃·₪。因混凝土先後澆注形成的結合面容易出現各種隱患及質量問題↟☁·,因此↟☁·,不同的結構工程對施工縫的處理都需要慎之又慎✘╃·₪。
沉降縫╃▩₪✘•:上部結構各部分之間↟☁·,因層數差異較大↟☁·,或使用荷重相差較大;或因地基壓縮性差異較大↟☁·,總之一句話↟☁·,可能使地基發生不均勻沉降時↟☁·,需要設縫將結構分為幾部分↟☁·,使其每一部分的沉降比較均勻↟☁·,避免在結構中產生額外的應力↟☁·,該縫即稱之為“沉降縫”✘╃·₪。
伸縮縫╃▩₪✘•:若建築物平面尺寸過長↟☁·,因熱脹冷縮的緣故↟☁·,可能導致在結構中產生過大的溫度應力↟☁·,需在結構一定長度位置設縫將建築分成幾部分↟☁·,該縫即為溫度縫✘╃·₪。對不同的結構體系↟☁·,伸縮縫間的距離不同↟☁·,我國現行規範《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》GB50010-2002對此有專門規定✘╃·₪。
可見↟☁·,除了施工縫↟☁·,其餘兩種縫均是真實存在的縫隙✘╃·₪。《建築抗震設計規範》GB50011-2001規定╃▩₪✘•:對有抗震設防要求的建築物↟☁·,沉降縫和伸縮縫的寬度都必須滿足抗震縫寬度的規定✘╃·₪。所謂抗震縫↟☁·,是因為建築物平面不規則↟☁·,或豎向不規則↟☁·,而對結構抗震不利↟☁·,而設縫將結構分為若干部分✘╃·₪。
概括如下╃▩₪✘•:
施工縫╃▩₪✘•:受到施工工藝的限制↟☁·,按計劃中斷施工而形成的接縫↟☁·,被稱為施工縫✘╃·₪。混凝土結構由於分層澆築↟☁·,在本層混凝土與上一層混凝土之間形成的縫隙↟☁·,就是最常見的施工縫✘╃·₪。所以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縫↟☁·,而應該是一個面;
沉降縫╃▩₪✘•:為克服結構不均勻沉降而設定的縫↟☁·,須從基礎到上部結構完全分開;
伸縮縫╃▩₪✘•:為克服過大的溫度應力而設定的縫↟☁·,基礎可不斷開;
抗震縫╃▩₪✘•:為使建築物較規則↟☁·,以期有利於結構抗震而設定的縫↟☁·,基礎可不斷開✘╃·₪。
在抗震設防區↟☁·,沉降縫和伸縮縫須滿足抗震縫要求✘╃·₪。